一、考生须知
1.考生于5月23日18:00前到8-508办公室领取准考证。
2.考生必须同时凭《准考证》与《身份证》参加考试。
3.考试具体时间及考场详见准考证。
二、特别提醒
考试需携带物品:
1.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
2.0.5毫米黑色墨迹签字笔
3.HB-2B铅笔
4.橡皮檫
5.准考证
三、考试时间及地点
1.考试时间:
2.考试地点:德阳农业科技职业学院10号教学楼(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大学北路95号)
四、注意事项
1.请考生不要将贵重物品带到考场,考试主办方对考试期间丢失的个人物品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2.考生只能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,如HB-2B铅笔(涂答题卡用)、黑色墨迹签字笔、橡皮以及相关证件。禁止携带任何书籍、笔记、资料、报刊、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(如移动电话、平板电脑)、录放音机、电子词典、电子记事本等物品。如发现考生携带以上禁带物品,将作违规处理,成绩无效。
3.考生必须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入场,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。
4.考生入场时应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原件(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、有效期内的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、港澳台地区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),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核验,并按要求在签到表上签字。考生入场后按号入座,将本人纸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件放在桌上左上角,以便核验。
5.考生随身携带的饮用水须放在指定位置,禁止放置在桌面上。
6.考生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、准考证号等。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、错填涂或字迹不清、无法辨认的,成绩无效。
7.开考后,考生不得中途退场。如因身体不适要求中途退场的考生,须征得监考人员及考务办公室批准,并在退场前将试卷、答题卡如数上交。
8.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如违反考场规定、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将被强制带离考场,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。对扰乱考场秩序,参与作弊的团伙,恐吓、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来源:教务处
责编:康瑞祥
编审:王维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