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
来源: 网络信息中心   责编: 康瑞祥   浏览量: 898   日期: 2024年09月07日

德阳农业科技职业学院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

为加强学校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,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》、四川省版权局《关于组织开展对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》等文件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教职员工。
正版软件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、归口管理、责任到人、物尽其用的原则。
正版软件资产属固定资产,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。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、分发工作,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介质的保管,并妥善保管好正版软件的相关文件。
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直接负责人,保证本部门软件使用正版化。
各部门工作人员为软件正版化工作具体责任人,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,自觉使用正版软件。
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:操作系统、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。
不定期对各部门试用正版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检查,确保所使用的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账。
每年根据工作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,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,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、措施到位、管理到位。
规范正版软件采购,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,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。
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账,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。内容包括:软件名称、版本、许可证(授权书)编号、有效期、安装及使用情况等。同时对有关的软件介质、说明书、使用许可证(或合同)等相关资料由专人妥善保存。
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,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、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,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,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各项工作。
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,应注意以下事项。
1.电脑内已安装未获授权的软件,应立即移除;
2.对以团体身份获得特许使用权的软件,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的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特许权证书数目;
3.购买新的电脑时,已预装相关软件的,要核对该软件是否已获得适当的特许使用权或取得相关的证书;
4.加强版权意识,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正版软件。因向其他单位提供正版软件而造成版权纠纷者,由软件提供人承担一切后果。未取得版权拥有人的明确批准,不得复制及更改软件。
各部门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。
1.擅自复制和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;
2.在购买计算机等电子智能设备时,允许或要求销售方预装或安装非正版软件;
3.超越授权使用许可合同的要求扩大安装范围;
4.未经授权将计算机软件上传至网络服务器供他人下载;
5.主动将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以任何形式从网上下载至电脑;
6.故意规避或者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;
7.故意删除或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信息。
凡使用非法软件给学校形象造成重大影响的,一经查出,除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外,还将追究相关部门直接负责人的行政责任。
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。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网络信息中心。

来源:网络信息中心

责编:康瑞祥

编审:王维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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